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现将2023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一)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切实履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能,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保障;校行政、各职能部门充分尊重并积极支持、配合校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以及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涉及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术委员会均很好的发挥了咨询作用;学校师生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二)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领导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
1.党建引领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校行政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
2. 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持续推动,申报获批5个本科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3. 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
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持续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持续推进公共体育、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改革,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及时调整人才引进待遇,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4.着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科研成果质提量增。
全年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600余项,获批134项,立项经费达500余万元,较2022年分別增长约34%、25%。国家级项目按“国家基金七步工作法”稳步推进,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首次获批国家自然基金外国学者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项(为该类项目历年来最好成绩),国家项目立项数较2022年实现翻番。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56项,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43项。全年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达4600余万元,科研到账总经费超5900万元,较2022年实现翻番目标;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省委横向到账经费“赛马”中位于前列。
(三)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在围绕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有效推进学校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在深化内涵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等方面所面临的新任务、新困难和新挑战。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一)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规章制度
校学术委员会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有序推进并不断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设。2023年,出台《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设置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科学伦理)、专业建设与教学指导、师资队伍与师德师风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厘清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以及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学术委员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规范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改选换届工作,组建第二届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共37人,主任委员由副校长肖新担任。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是加强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推进学术治理体系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
(三)依法依章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校学术委员会坚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庆师范大学章程》以及《安庆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据章程开展工作,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努力发挥自身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
全年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主要工作包括:审议2022年度科研成果资助事宜;审议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章程;审议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审议校级科研平台遴选及2023年经费划拨事项;审议2023年科研平台经费划拨事项;审议博士立项重点建设申报事项;审议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事宜;审议《安庆师范大学社科联章程》《安庆师范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庆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积分办法》等3个文件;审议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基本状态信息表。
三、学术委员会下一步工作目标
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优化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依法行使学术权力,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坚守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精神,做好学术事务的意识形态审核,保障学术研究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深刻认清学校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战略部署上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围绕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博士点立项建设、高峰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国家级奖项申报、高水平成果培育等重大事项,积极向学校建言献策,为破解学校改革发展瓶颈提供富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学术典范,弘扬求是学风,充分发挥智慧,切实履行职责。秘书处要为委员履职提供便利,支持委员开展调查研究。要与省内外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开展交流互访,学习好经验,借鉴好做法,持续提升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