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工作职责
科研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
1、组织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科研处党建工作;
3、负责科研处各类专项经费预算申报;
4、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处理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处室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调处室及科室内外工作的衔接;
6、负责来往文电办理;对综合性会议进行筹备、记录、报道;
7、负责科研处公章管理,负责日常接待、办公用品配备、办公设备及资产管理;
8、负责科研处网页的维护与综合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9、负责科研处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平台建设与管理中心
1、组织制订并实施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的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协调科研平台与基地建设工作,做好具体任务的协调落实和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谋划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及团队的申报及获批后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及团队的组织申报、建设及管理工作;
5、负责我校省科普基地和省社科普及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校级科研平台(团队)的遴选、培育、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科研平台数据的统计、归档等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自然科学项目管理中心
1、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自然科学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含横向项目管理);
2、负责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中期(年度)检查、变更审核、结题等;
3、负责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核拨、预算调整、经费结转;
4、负责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督查和审计等工作;
5、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及年度(聘期)考核中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材料审核、科研工作量审核等;
6、负责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统计、资料归档等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会科学项目管理中心
1、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中期(年度)检查、变更审核、结题等;
3、负责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核拨、预算调整、经费结转;
4、负责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督查和审计等工作;
5、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及年度(聘期)考核中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材料审核、科研工作量审核等;
6、负责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统计、资料归档等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
1、负责学校科研成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
3、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4、负责学术专著资助工作;
5、负责各类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保护与转化工作;
6、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及年度(聘期)考核中科研成果材料审核、科研工作量审核;
7、负责安庆师大科技服务平台(公众号)运营和管理;
8、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9、负责科研成果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社会服务部
1、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社会服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公共交易平台投标资质的申报与管理;
3、负责校社科联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含各类项目、基地、论文评选等申报);
4、负责校科协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产学研会议的组织、对接、签约;
6、负责校市合作办相关活动的组织、对接及落实工作;
7、协助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相关活动的组织、对接及落实工作;
8、负责申报政府各级各类政策奖励;
9、负责科技服务、科研成果应用与推广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秘书
1、组织制订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调校市合作办、科研处社会服务部相关工作;
3、负责各类专项经费预算申报;
4、负责来往文电办理,对综合性会议进行筹备、记录、报道;
5、负责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公章管理,负责日常接待、办公用品配备、办公设备及资产管理;
6、负责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综合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7、负责大别山区域发展研究院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