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有关专项申报通知已在教育部社科司网站发布,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等事项待上级部门下达后另行通知。
3.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6 年 7 月12 日以后出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4、2025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 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4、2025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 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4、2025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 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2026 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1.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 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5 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 30%( 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 30%)。每位申请人限报 1 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鼓励高校间的思政课教师协同开展教学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 1 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91 年 7 月 12 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 1 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 的申请人,除符合第一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或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2)提供获奖证书。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 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3)申请 202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 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 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6)连续两年(2024、2025 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近 5 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五、工作安排
1.意向征集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项目申报类型,按照申报要求完成《申请书》撰写工作,完成《申请书》初稿,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意向。学院需在 6 月 22 日 17:00 前,统一向科研处邮箱发送《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 1)。
2.打磨完善与形式审查
各学院组织召开论证会,对申报书进行打磨完善,并对申报材料开展集中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工作需重点参考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一般项目申报还需重点参阅《202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附件2)。
3.学校推荐
学院需在6 月 30 日 17:00 前,统一向科研处邮箱报送单位排序后的《申报汇总表》(附件 3)、完整版《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B 表部分)的电子版各一份,相关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名称+2026 年教育部项目”命名,另向科研处208 室提交 1 份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档。
科研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召开申报材料集中形式审查会,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系统提交
申报系统于7 月 12 日 17:00 关闭。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并于 7 月 10 日 17:00 前将《申请书》上传至系统平台。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六、注意事项与要求
1.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申报系统中的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工作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各有关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申报论证工作。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6.我校年度一般项目(含青年基金、规划基金项目)限项申报,限额指标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数量确定。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限项申报2 项,不占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名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不限名额。
7.申请人及各单位请仔细阅读《附件4: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 《附件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
附件1: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2: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3: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
附件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5301808
邮箱:keyanc@aqnu.edu.cn
科研处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