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科研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22〕13号)和《安庆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13号)文件规定,经校外专家组评议,现将我校科研创新平台、团队2025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5月8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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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年度安庆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考核结果
附件2: 2025年度安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考核结果
附件3: 2025年度安庆师范大学省级、校级创新团队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