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 2025 年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安排, 现将科研成果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审核
1、三类以上论文(普通本科学校学报除外)均须提供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开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2、外文期刊论文在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内无检索报告者,不认定任何级别;SCI 论文均须提供中科院分区和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3、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4、本科学报文章、四类文章须同时报送论文复印件1 份,复印的内容须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未出刊文章,论文用稿通知等不可列入申报审核材料。
二、科研项目等审核
纵向项目须提交立项、结项批文复印件、项目申请书。
三、知识产权等其他成果审核
专利须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科研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推广等其他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其它要求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2 4 日-11月26日统一报科研处审核盖章,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 禁止委派学生代办。
五、具体安排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