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皖政办[2017]77号)、《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规定》(校政字〔2016〕63号)等文件要求,校科研处和国资处对吴夏课题组提出的发明专利权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专利名称(专利号):一种团簇结构类型识别方法(专利号:ZL202010498861.2);
2、转让单位:安徽昱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转让费用:双方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专利权有偿转让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科研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