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国科金发计〔2025〕2号),现将2025年度项目申请和2024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类型。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二)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管理员(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具体编制说明见附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伦理审查联系科研专委会办理:行政楼北202)。
8.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创新研究群体,A 类和B类项目为同一类型项目。卓越研究群体 (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A类、B类及延续资助项目为同一类型项目。
2. 青年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
3.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 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本年度可继续申请。
5.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 1 项。
6.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 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新增),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牵头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3年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
2025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非所有项目都适用该规则),如涉及联合基金、国际合作,创新研究群体和卓越研究群体等,请直接咨询科研部。
7.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 其他类型项目限项规定参见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四)重要时间节点。
1. 2025年3月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科研处开始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 2025年3月10日: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
3. 2025年3月16日:申报项目和申报清单正式提交至基金委。
4. 各申请人在系统提交之前须经学院审查通过。
(五)申请书填报方式。
1. 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正文请下载2025年撰写模板,不要删减蓝色提纲内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主要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和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主要参与人不用列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3. 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应尽量选择到各学科二级4位代码(青年、面上务必选到4位数字代码)。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 代表性论文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根据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提供以下选项:唯一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唯一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其他情况),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 PDF文件;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格式的扫描件。
5.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6.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有以上情况未在申请书中说明的将会导致申请书不予受理。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于2月21日17时前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3月7日17时前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三、相关网站地址
1.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2. 在线填报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四、联系方式
吴祥 行政楼北208 电话:5301808
科研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