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3〕463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提名需求,申请提名号
1月11日前,对照“皖科基奖秘〔2023〕463号”文件精神,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组织提名项目负责人填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统一发送提名号。1月15日起,被提名项目(人选)可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二、拟提名项目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要求(参照附件3提名工作手册P102页),1月12日前将公示内容报送至科研处。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
三、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报送纸质材料
1月15日-2月5日,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2月5日前在系统提交,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提名意见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根据提名意见进行系统推荐;
2月17日上午下班前,各提名项目完成人下载打印提名书(水印版),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并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四、注意事项:
(1)提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请申报人根据(皖科基奖秘〔2023〕463号))(附件5)相关要求,对照提名工作手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进行审查,学院加强把关。
(2)纸质版提名材料需要完成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合作单位在相应位置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学校的校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
(3)2023年安徽省科技奖申报通知与往年相比,在提名项目基本条件中,对于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与去年相比有所变化;在提名工作手册中,在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中增加了“包含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数量均不得少于填入总数的30%。”请申报老师注意。
(4)专家提名的,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请勿另加封面,由责任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请严格按本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附件:
1.安徽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
3.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4.提名函.docx
5.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doc
科研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