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第二批经费下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后附阶段性成果,交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208,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并视项目进展情况下拨第二批经费。
2.2020年度及之前的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若已结题但第二批经费未拨付的,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附结题证明,于11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208。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拨第二批经费。
联系人:人文社科项目,刘小芳;
自然科学项目,吴彦斌。
联系电话:5301808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