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皖政办[2017]77号)、《安庆师范大学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规定》(校政字〔2016〕63号)等文件要求,校科研处和国资处对刘晓飞课题组的发明专利“一种计算机键盘(专利号:ZL 201710106711.0)”和“一种基于智能控制的微型化食品成型装置(专利号:ZL 201810158500.6)”,提出专利权授权给“标准联合咨询中心股份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刘晓飞课题组根据专利授权实际情况,与标准联合咨询中心股份公司以协议定价方式确定每个专利权授权费为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元),授权期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
2.授权费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至2021年11月30日。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电话:5305870
邮箱:keyanc@aqnu.edu.cn
科 研 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