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校级科研团队: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及学校科研工作要求,现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考核。
各科研团队需对照目标责任书中的建设任务,总结自科研团队成立以来相关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形成的科研成果,存在的问题,后期研究计划等。同时,需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各科研团队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东拼西凑,将无关成果列入。学校将视中期检查情况,核拨下一批建设经费。
请各科研团队负责人于3月17日前将装订成册的中期检查材料(含《安庆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5303975.
科研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