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社科普及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年以来,各地、各单位根据我省社科普及活动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社科普及读物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参与2018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拟评选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40名,各单位先进个人申报限额2人。
(二)评选条件: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如何做好社科普及工作有积极建议,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三)评选程序: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初评后申报,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结合先进单位评选情况组织开展评选。
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2.申报作品的范围。(1)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2)文章类社科普及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二)评选名额和申报作品时限
1.评选名额:拟评选优秀社科普及作品30部。
2.参评作品时限: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出版或发表(完成)的社科普及作品。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
(三)评审程序
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其他事项及通联方式
请各学院于2019年8月8日前将填好的附件及先进个人典型材料报科研处,联系人:李彦凯。
附件:1.全省社科普及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2.全省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表
科研处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全省社科普及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被推荐人 |
|
性 别 |
|
年 龄 |
|
所在 单位 |
|
职务 职称 |
|
是否专职 |
|
推 荐 理 由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
审定 意见 |
|
附件2
全省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申报表
作品标题 |
|
参评类别(相应类别打√) |
社科普及读物( ) 社科普及论文或研究报告( ) |
第一作者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工作 单位 |
|
通讯地址 |
|
其他作者 |
|
编辑 |
|
刊发报刊 和批示 |
|
作品字数 (时间) |
|
刊发日期 |
|
作品评介 |
(不超过2000字) |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选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