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高校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我校择优推荐1项专利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审查,根据教育部推荐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1项专利。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高校于2019年4月23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纸质版、拟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4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项目详细资料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联系人:李彦凯;电话:0556—5301808;电子邮箱:61755130@qq.com。
科研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