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申报文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凝练方向,整合队伍,高质量完成申报书填写和支撑材料工作;
2、请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实现学科交叉融合;
3、请于12月6日上午前将纸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科研处北215,学校将组织评审遴选推荐;
4、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5301808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