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7]13号),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6年(含)以前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于12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文件统一以项目批准号命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1755130@qq.com。《年度检查表》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