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省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调整程序,现就相关事项做几点说明:
1、省高校科研项目需要调整经费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在研项目经费调整的范围为:
(1)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可以调整。
(2)“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非、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可以调增,只允许调减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2、调整经费流程:
(1)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庆师范大学省高校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
(2)科研处审核申请并备案调整经费。
(3)负责人把科研处审核并盖章的申请表拿到财务处,由财务处盖章确认后,有相关人员在财务系统上进行经费预算调整。
安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