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今后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将由各依托单位自主进行。请之前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2016年12月31日前应结项的项目(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结题报告模板填写,附上相关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科研处。之前已报送过结题材料的补充报送一份到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报送时间截止至12月8日下午三点,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2015年及2016年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中期检查材料一式一份,模板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中期检查通过后将于2017年下拨第二批经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