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皖教秘科〔2016〕8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类别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2014、2015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由于省教育厅没有正式发文,不计入限项。
2.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指标测算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校指标为30项,其中每个省重点研究基地可推荐5项。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我校指标为24项,其中每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推荐2项。
重大项目不超过总指标的10%。
(四)经费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2万元。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6万元。
项目经费由学校安排,列入预算,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二、重大项目的补充要求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的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集成协同攻关,申报的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谋划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其他事项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请申请人下载附件的申请书模板填写,并打印纸质版1份,由学院(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申报皖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的材料报送给王永环(电话:13855630075),申报黄梅戏艺术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的材料报送给王平(电话:13866609309),申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材料报送给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所属院系的科研秘书。
3.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科研秘书报送到科研处的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学院(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含电子版)。
科研处
2016年11月7日
2017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Download](说明: )
2017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Download](说明: )
1_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Download](说明: )
1_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