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皖教秘科[2015]4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今后不再组织申报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另行组织申报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2014、2015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由于省教育厅没有正式发文,不计入限项。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2.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自然基金、省自然基金,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自2012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
四、其他事项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律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202.38.95.119/Srmis)申报。个人申请以及学校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流程办理,电子版由科研处统一上传。
3.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份及其电子版,各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盖章)。
4.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5.申报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五点,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11月3日
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Download](说明: )
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rar[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