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引导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多作贡献,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活动,并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我省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我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以及皖北地区亳州、宿州、阜阳市和大别山区六安、安庆市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工作单位负责保密审查。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评审情况、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等。
(二)每位候选人的材料包括: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原件l份(需贴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复印件25份。
2、有关附件材料1份(需装订成册),包括: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l份(需贴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可复印主要部分);
(3)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4)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5)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加盖技术应用单位财务章);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各相关学院请于2015年11月2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及其电子文档送达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10月29日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