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有关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安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二)有发明专利且成果已经产业化项目;
(三)近二年来至申报截止日前通过科技部门鉴定的科学技术成果;
(四)有《实施细则》第六条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成果完成单位(或突出贡献奖申报人)按照《2013年度安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格式要求,上报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各1份。
三、其他
(一)受理时间
自2013年10月29日开始至2013年12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二)受理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北21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10月29日
2013年度安庆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Download](说明: )
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Download](说明: )
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