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现将科研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通知及申报指南详见电子政务7月12日教务处发文《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科研处牵头项目为第6条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包括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高校支持重大项目。
二、要处理好“提升计划”与“振兴计划”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础培育,确定项目申报内容,提交振兴计划实施规划,阐明项目申请理由、具备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具体申报书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和具体内容;(二)项目安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三)项目执行计划;(四)项目绩效目标;(五)项目资金来源。
三、项目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各院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含电子版),科研处暑期办公地点为老校区红楼二楼办公室。
科研处
20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