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名额
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和《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规定的具体条件要求。
2、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请者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12份)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一式1份,以下简称“清单”,并发送电子表格)。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请申报单位于7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清单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