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安庆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徐华三应邀莅临法律实务大讲堂,在文津楼D405教室以“调查取证是诉讼活动的最核心要素”为题作专题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和2017级法学(1)、(2)和(3)班120余人聆听了报告。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报告。
报告伊始,徐支队长首先强调了法律专业的学者如何把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基础上,要更加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性。在报告中,徐支队长讨论了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良好的“办案意识”。他认为,法律意识是基本素质,证据意识是灵魂,结案意识是最终目标,程序意识是铁的纪律,领导的程序意识是抵御错误执法的最有力的屏障。徐支队长以生动的案例和丰富的办案经历说明和阐述了收集证据应遵循的全面、合法、及时的原则和运用证据应遵守的疑证不能定案、孤证不能定案和仅有口供不能定案原则。徐支队长还对同学们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司法人员提出了希望。
焦少林教授在总结时认为,徐支队长的报告生动:案例鲜活、妙语横生、讲解激情;深刻:以案释法到位、实践感悟深入;娴熟:取证规则运用熟练、办案经验丰富、报告一气呵成。
徐华三支队长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侦查实战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司法职业资格、全国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曾先后在安庆市公安局预审、刑侦、禁毒、法制部门工作。多次参加国家司法解释的制定研讨和部、省、市重大案件侦办工作,发表《审讯的艺术与技巧》等论文。(文/简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