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我校兼职教授汪晓波同志莅临我校法律实务大讲堂,作了一场题为“从四起刑事案件证据运用分析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变革”的精彩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和法学专业2014级、2015级1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会议由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
汪晓波副院长从自己组织指挥或主办的在安庆发生的四起刑事案件入手,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对四起案件的诉讼证据运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结出经验教训: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格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补强证据机不可失;对定性准确的案件,要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果断置判。他还从完善证据概念、种类和适用原则,完善适用证据的基本原则和证明标准,首次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排除规则及其适用的诉讼阶段等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变革。
汪晓波副院长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资料翔实丰富,课件图文并茂,语言生动幽默,具有很强的实务性。他系安徽大学法律系首届毕业生,毕业三十三年来,历任市检察院反贪污局长、处长、正县级副检察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他先后组织指挥、主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包括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夫妻共同受贿案、原卫生厅副厅长尚军受贿案、原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受贿案等。他还经常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教学课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课件之首。
焦少林院长在总结时认为,汪晓波副院长的报告,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必须具备公平、正义的理念,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法律实务能力,去伪存真的本领和坚持不懈的学习进取精神,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他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法律实务能力,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学生通讯员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