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许章润教授应邀来校做了一场以“伤天害理:关于‘恶法’的法理学”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了会议,法学院教师和2015级、2016级法学专业学生160多人聆听了讲座。
许章润教授在讲座中首先提出什么是良法?恶法意味着什么?揭露了恶法“借法治之名,行奴役之实”的本质。他认为恶法生成的原因在于人类的兽性是恶法产生的根源,并指出若不依靠千百年来智慧凝结成的法律,人类将走向蛮荒,并在此基础上引出了法律的本来含义与产生背景。他教授认为人类的规范体系是一个多元、复合的层次,由技术、习俗、礼仪、道德、法律和宗教这六层规范组成,官俗立法需要兼顾人的秩序的常态、常规、常例、常识、常理和常情。他通过一系列中外典型案例分析指出,判断善法还是恶法的关键在于是否尊重了常识、常理、常情、常态、常性、常规,如若符合上述“六常”则为善法。他结合案例介绍了四类恶法:不义之法、不公之法、不法之法和不能之法,强调了研究恶法是为了消除恶法,实现善法之治、良法之治。
许教授与同学们开展互动并认真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许教授的讲座是演讲,更若如一篇散文,在生动、优美、幽默的语言中阐释了深奥的法理问题,展示了一位专家的公民情怀、法学情怀和社会情怀。会场气氛活跃,听众的掌声和欢笑声不断。
许章润教授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墨尔本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著有《说法活法立法》、《法学家的智慧》、《汉语法学论纲》、《国家理性与优良政体》、《政体与文明》,以及散文集《六事集》、《坐待天明》等。他主治法律哲学与政治哲学,尤其关注“中国问题”意义上舶来理念与固有生活调适过程中的法政方面,而念念于中国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现代重构性阐释,汲汲于儒家优良传统的法学复活和中国之为一个大国的法政布局与文明意义,追求法律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统一,寻索学术的人道意义。
许章润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政哲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世界华人法哲学协会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是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文/张震、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