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在龙山校区文津楼D111报告厅,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余钊飞副教授来校作“‘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学术报告。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部分教师和2017级、2018级学生共160余人聆听了报告。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了报告会。
余钊飞副教授从“枫桥经验”的形成、发展和创新三个方面依次展开,由古到今举出国家法律暂时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指出了“枫桥经验”落实发展的必要性。“枫桥经验”不断理论化、制度化和国际化的提升也体现我国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日益重视,其发展基于现实与国情,补充了法治治理的不足。“枫桥经验”的历史发展分为了极其重要的几个阶段,余钊飞副教授用诙谐幽默的举例叙说了其历史发展过程,主张其真正的意义是人的权利不断增长和权利由不平等走向平等的进程。余钊飞副教授也提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概念,认为它是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法,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枫桥等地人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我们要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元素,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在报告过程中,会场气氛热烈,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邱少晖老师与谈时认为,余钊飞副教授的报告形象生动,逻辑严密,内容详实,深切注重基层治理问题,以自己的实际经历出发,明晰了“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要求全体同学要反复思考,提出问题,充分利用实践。
焦少林院长总结时指出,余钊飞副教授的报告精彩纷呈、语言幽默并富有启发性。能够将理论研究与地方特色紧密结合,围绕枫桥经验开展研究,走出了一条特色化研究道路,值得借鉴。研究方法上关注基层,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具备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给师生以启迪。
余钊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经济学博士后,绍兴枫桥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长期从事法律文化、枫桥经验研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独著《人民调解的历史形成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诸暨之路》,参著《枫桥经验的理论构建》《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枫桥经验与法治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文/陈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