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和12月6日上午,应人文与社会学院邀请,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陈长琦教授分别在文渊楼201教室和306教室做了题为“曹操墓的真伪与曹操墓被盗问题”和“官品的起源”的学术讲座,学院15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讲座由金仁义副院长主持。
在第一场讲座中,陈长琦教授首先从曹操墓的发现讲起,回应了学术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并结合墓中出土的相关文物,证之以传世文献的记录,向我院师生传授了相当丰富的考古学的知识,经过陈教授的辨析,为曹操墓的真实认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接着,陈长琦教授主要讲述了曹操墓的早期被盗问题。他认为,曹操高陵被盗毁的原因是因为邺人张承基的叛乱,当局力图镇压曹操的亡灵,同时还毁坏了邺城三台上的曹操纪念建筑。
在第二场讲座中,陈长琦教授从九品官人法的名称入手,认为曹魏延康元年(220)由吏部尚书陈群创立的官员选任制度应该叫作“九品官人法”,而非“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个部分,个人资品的获得除中正官给予以外, 还有很多途径, 比如考试、赐官、赐爵、袭爵、赐位等。
接着,陈教授通过史料的考辨分析,创造性地提出魏晋时期的官品性质,并非官员的等级,而是任官所需要的人之品。官品性质的发展与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渐进过程中的突变发生在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北朝魏孝文帝在太和十九年(495)、太和二十三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官品制度改革,南朝梁武帝在天监二年(503)、天监七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官制改革。(李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