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法学院高诚刚博士在龙山校区文津楼D405教室开展了题为“法益衡量理论视阈下经济犯罪的出罪判断”的学术讲座,2018级法学(1)班、(4)班和2018级知识产权专业共100余名同学聆听了报告。
高诚刚博士的报告紧密围绕“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是什么—经济犯罪各罪的侵犯法益是什么—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何以衡量与如何衡量”的论题中心逐步展开。他在报告中认为,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超个人法益抑或集体法益。经济犯罪各罪的侵犯法益就是对集体法益或市场经济秩序中具体部门法益的侵害。因此,在经济刑法侧重于保护超个人法益的宏观背景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的法益保护因而式微,从而使得入罪成为必然,出罪势必困难。然而,从纷繁复杂的经济犯罪个案事实来看,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确有衡量的必要和可能。在经济犯罪法益衡量的过程中,需遵循妥当的衡量路径和方法,并进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考量,恪守刑法谦抑性,从民生刑法观和实质性思维等维度出发,方能做出合理的出罪判断。
讲座过程中,高诚刚博士结合鲜活的案例引出问题,语言幽默,感染力强,并和同学们开展交流互动,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报告现场气氛活跃,掌声此起彼伏。(文/夏厚杰 图/李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