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谈“信托法的中国实践”

作者: 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12月11日下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导倪受彬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信托法的中国实践”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焦少林主持,周乾副教授做了精彩点评。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詹德全、副院长朱留虎和部分师生参加了报告会。

倪院长首先对信托法的定义做了详细的解释,并强调理解定义的重要性。信托法是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而信托法在中国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信托,即对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管理的金融服务。二是慈善信托,又叫公益信托。三是民事信托,主要涉及家族信托,最主要的功能是家族财产的保存和传承。

副教授周乾博士用了三个关键词进行了点评:“信托文化”,信托法的三种功能,即保值增值、社会功能和传承功能; “大数据”,有关信托业的数据近年一直在增长;“新时代”,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信贷业也进入了新时代,面临更多的挑战与机遇。

倪院长的报告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幽默,逻辑性强。他期望和鼓励同学们要注意定义学习研究,要有广泛的阅读和开阔的视野,要做一个有爱心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

倪院长博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教育法治人才”、中国信托业协会全员培训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洪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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