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5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各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根据我省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年度我校可设计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6.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7.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8.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9.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0.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11.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并做匿名处理。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4月10日上线)(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2019)),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我校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提交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请各学院(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系统提交,并务必于4月23日将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及《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交科研处进行校内审核。

联系人:王惠   电话:5303975

       

                                      科研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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