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庆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4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学院申请人自由申报,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指标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 2019年1月14号省教育厅下达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9号)中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为2018年新立项建设的科研平台。新立项建设的厅级科研创新平台每个可申报2个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通过社会服务解决项目经费的优先推荐。

二、重大项目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我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学院要集中优势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高校科研项目质量和水平。

2.项目申请书(含依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申请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依托皖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和黄梅戏艺术发展研究中心的项目由申报人直接报送。2019年4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和学院盖章的汇总表一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科研处21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依托平台报送的项目在汇总表中注明所依托平台名称。

3.已获2016-2018年高校科学研究重点和重大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科研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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