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7〕8号)

作者: 时间:2017-08-04 点击数:

各市、高校社科联,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社科普及基地:
    2016年以来, 各地、各单位根据全省社科普及活动方案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实践中的经验,推广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社科普及读物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6年以来的社科普及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搞好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要求总结材料具体、详实,包括有关资料复印件、图片和音像资料。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社科联系统各有关单位。评选名额:全省拟评选先进单位10个(含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20名,优秀社科普及作品15部。
    (二)评选条件:认真落实年度全省社科普及活动方案有关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经常开展社科普及活动,且数量较多;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并对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做得较好;科普活动月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评选程序:省社科普及办根据评比条件和各单位上报的全部总结材料,按开展活动总量的排序,在此基础上根据活动规模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初评,以差额形式提出先进单位初步名单报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参与2016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各单位先进个人申报限额2人。
    (二)评选条件:能认识到社科普及的重要性,并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如何做好社科普及工作有积极建议,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三)评选程序: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分别组织评选,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先进个人名单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结合先进单位评选情况进行初评,并报省社科联审批。
    四、社科普及优秀作品申报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 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
    2.申报作品的范围。(1)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2)文章类社科普及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
    3. 在普及社会科学、提高人文素养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4.图书编校质量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5.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二)申报途径和申报作品时限
    1.申报途径:由市(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参评作品时限: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出版或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作品暂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初评,省社科普及办根据上报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申报材料,结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情况进行评审,并报省社科联审批。
    请各单位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填好的附件、总结材料及先进个人典型材料报省社科普及办(电话:0551-63418164;邮箱:ahk2005@163.com)。
                                                                        安徽省社科知识普及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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